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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大利奴役问题的讨论


本页收录 Roberto Quaglia 于 1997 年 6 月 9 日在热那亚市议会上所作的演说,主题是热那亚乃至意大利新近出现的、以卖淫为目的的奴役问题。
随后是 Quaglia 起草的长篇议程提案,其中引用了意大利明爱(Caritas Italiana)慷慨提供的大量相关数据。
将来,本页还会收录其他议员的全部发言,以及所提交的其他议程提案。


以下是本页所收文件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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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言 Roberto Quaglia (Lista Pannella)


当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记得在所学的种种内容里,有人大致教过我们美国的历史。他们教给我们的美国历史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现象之一,便是几个世纪前标记了整整一个时代的、那场规模庞大的奴隶贩卖的暴行。奴隶贩子驾着船只在非洲海岸登陆,全副武装地闯入毫无防备的当地部落,字面意义上掳走成千上万的人,像牲口一样把他们运往美洲,沦为棉花田及别处的奴隶。后来爆发了南北战争。我们知道,北方获胜,奴隶制被废除,一切以好结局收场。
因此,或许正是凭着我们这份共同的文化遗产,近年来我不得不怀着与日俱增的惊愕意识到:过去的这些恐怖——我认为它们在意大利学校里仍作为往事被教授着——远远没有死去、被埋葬。更糟的是,这些恐怖就在我们中间,在我们意大利人中间,在我们热那亚人中间。这正是为什么这件事也与我们市议会密切相关,因为我们,我们意大利人,我们热那亚人,是这些恐怖的全权参与者,尽管出于极其低劣的私利,我们中很少有人愿意意识到这一点,而宁愿对自己、对他人隐瞒这一可耻的事态。
对于那些瞎到还没明白我到底在说什么的人,我明确指出:我所指的是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卖。明爱、Parsec 与佛罗伦萨大学一项详尽而可靠的研究估计,今天在意大利有 19000 至 25000 名从事卖淫的外国女孩,其中几乎全部都处于奴役状态。我重复这个概念:19000 至 25000 名女孩,其中几乎全部生活在名副其实的奴役状态中!这不是我的个人意见,主席先生、市长先生、各位男女同仁。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状况,从意大利明爱近来就此召开的一次研讨会的文献中无可辩驳地浮现出来,其中最重要的论点我已在所阐述的动议前言里加以引用,因此在本次发言中不再全文重复。
于是,数以万计的女奴就在我们中间,正如在那遥远的蓄奴的美洲有数以万计的奴隶——对那个美洲,我们口头上(唉,可惜往往只是口头上)都那么乐于毫不犹豫、不容申辩地加以谴责。当然,有人会说,这并不是一回事。但我要回答:纵然确有差异,这些差异丝毫不能给我们带来荣耀,因为那只是表面的、而非实质的区别,是一层为良心充当托词的虚伪面纱。
唉,是啊,我的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意大利的奴役确实存在,但对这一暴行的最终消费者——那些为他们而实施暴行的人——而言,知道这是奴役并不方便。那或许会败坏他们下体的快感。现代奴役乔装打扮,好让使用其所提供服务的人免去良心的不安。在热那亚一如在意大利,我的女士们先生们,今天人们去嫖妓——请原谅我用现实的语言来指称现实——是在一种错误的信念下进行的,以为自己付钱给一个自由的女孩,她自由地选择了用性服务换取金钱。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是这样。现实与为图方便而呈现出的样子大相径庭。大多数女孩是被诱骗到我们国家的,一旦到了这里、到了我们意大利——一个我们乐于相信是自由的国家——她们便被沦为奴隶。
若要在人身上吹毛求疵,那么有理由设想:即便在美洲蓄奴的时代,享用奴隶所提供服务的受益者,对自己所参与现象中那可鄙的一面也少有意识。毕竟,掳走人并把他们沦为奴隶的并不是他们。他们在购买时为奴隶付了钱,随后供其食宿,终其一生以换取他们的劳作。在他们眼里,大概没有任何奇怪和可鄙之处。毕竟,即便在今天,自由世界里也满是靠自己劳动勉强糊口的人。更不用说那些在一旦不工作就立即饿死的国家里失业的人。因此,美洲的蓄奴者大概对自己及自己的所作所为评价极高,因为他们显然在其中看不出任何坏处——正如今天许多意大利公民认为,或多或少地、有规律地享用街头提供给他们的女奴的性服务,是完全正常而方便的事。付钱购买服务这一举动,实际上把嫖客从滥用女奴的一切嫌疑中解脱出来。但我们知道,那些钱终将落入蓄奴者的口袋,那些女孩字面意义上属于他们。
此外,还有另一点要考虑:人的心理是颇为奇特的东西。人,尤其是年轻时,是依据自己习惯性所做之事来获得自身的身份认同的。正因如此,这些违背自己意愿被推上人行道的小女孩中,大多数在一段时间之后便认命于成为她们被迫成为的样子。这不该成为任何人的托词。即便在美洲蓄奴的时代,大部分奴隶最终也只剩下奴隶这一身份。许多在那里生为奴隶的人,根本不曾梦想有朝一日获得解放,他们连精神上也已是奴隶。这一切既不为当年的奴隶制开脱,也不为今天的奴隶制开脱。
但我必须坦白,真正让我不安的,并不确切是今天在意大利、乃至今天在热那亚施行着奴隶制、而意大利公民和热那亚公民是其消费者这一事实。对芸芸众生,我早已认命,不再抱太多期待。让我不安的是,我们文明社会的各机构本身,面对这样一种事态竟几乎无动于衷、漠不关心。这儿那儿确有人愤慨,没错。但都是孤立的个人。作用甚微。各机构本身在这件事上停滞、僵止、全然无用,忙于别的事务。这种事态必须迅速改变。一个自称文明的国家——在那里只要某事能保证经济或选举上的回报,人人都争相维护任何人的权利——却把眼睛闭得死死的,对今天我国正以持续强迫的方式、对那些梦想在我国过上更好生活、我国如今却只给以奴役和强奸的外国年轻女孩进行的性剥削这一可耻的侵犯人权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制止,这是不可容忍的。如果我的话在某些人听来过于煽情,我保证它们其实远不及那些被驱运到我国的女孩——是的!驱运!——被迫遭受的暴行那般戏剧化。今年 4 月 25 日,解放纪念日——天知道今天在意大利有多少千名外国女孩梦想从被驱运到意大利的处境中获得解放——今年 4 月 25 日,在阿达河畔特雷佐附近,发现了一名死去的阿尔巴尼亚女孩。脸的左侧被三记锤击砸烂。尸体从气管到耻骨、从一侧肾到另一侧肾被剖开。被剖成十字,以取出她腹中孕育了三个月的孩子。被当众剖开,以向其他女奴展示:任何试图通过怀孕来逃脱卖淫的人会有什么下场。这也是今天的意大利。必须睁开眼睛,意识到这一点,并采取相应行动。
在热那亚,一如在意大利其余地方,今天人权正遭侵犯!这个议会曾多少次停下来花言费语去纪念时间上遥远的恐怖、去谴责别处遭侵犯的人权?这一切都好,都神圣不可侵犯,我们也心知肚明,但前提是不要因为最大的那桩恐怖直接关乎我们、我们正是其参与者,就把它忽略掉。是的,参与者!没有需求,就不会发展出市场。今天意大利存在女奴贩卖,是因为许多意大利人乐见其存在——尽管出于怯懦的虚伪他们假装它不存在——也因为对其余不使用女奴的意大利人而言,这些女孩的命运无足轻重,甚至可说漠不关心。
当法国近来进行那几次众所周知的核试验时,我们一部分意大利人抵制了法国产品市场。为什么这些有德之士中没有一个曾大声疾呼抵制蓄奴卖淫市场?我们一部分意大利人甚至时不时大声疾呼抵制这家或那家电视台。为什么这些有德之士中没有一个曾大声疾呼抵制蓄奴卖淫市场?在意大利,人们乐于抵制一切:从税收到规则,从养殖貂皮到非养殖的知识分子的书。还有公投。我绝无意质疑任何抵制的理由。每个人都有自由去抵制他最中意的东西。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些有德之士中没有一个曾大声疾呼抵制蓄奴卖淫市场?
在意大利,这方面所缺的,是对正在发生之事的自觉。纳粹集中营和对犹太人的灭绝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当时在德国,除了纳粹头目,没有人知道、或愿意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今天意大利的奴役——做必要的比例换算后——出于同样的原因而繁盛:所有人的冷漠与盲目,给了少数罪犯可乘之机。
我们这个小小而微不足道的市议会,能做些什么来有尊严地面对这一不光彩的事态?说实话,做不了太多。但也不算少。实际上,我们可以恰恰做一切可能之事,也就是我们能想到的、就此可做且属于我们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我容许自己用了一句同义反复,以凸显我们的职责:为妥善应对这类情况,不留下任何未经尝试的余地。
首先,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怀疑这个议会里是否已有应有程度的这种自觉。我记得,当我第一次在党团主席会议上提到我正在拟一份关于热那亚奴役问题的动议时,引来了几位同仁——还有一位参事!——的哄笑。就此,我逐字引用 Livia Turco 部长近来所说的话: “……在与一位本已对该问题敏感的记者讨论“贩卖”时,我注意到我的对话者对我所用的措辞类型一时愕然。”
这是 Livia Turco 部长的话。我们眼睛被电视的火腿蒙住,目睹却看不见一桩名副其实的女奴贩卖,良知难以把握其全部的残暴,因为它仿佛出自一个不大可能的、阴暗的中世纪轮回的噩梦。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否则我们永远不会有力量去思考、去做一些真正有益于克服这场悲剧的事。
同样是 Livia Turco 部长,在同一场合断言: “因此,在地方层面让各级行政机构参与进来是恰当的,好让它们介入、支持各项提议并承担起这一问题。” 我同意。城市是问题确立并集中之地。正是在城市里,现代奴役的感染有其最严重的疫灶;正是在城市里,必须动员抗体,以重返一种无愧于其名的文明健康。我们武器不多。必须全部用上。我们首先必须预设并迅速启用能够接纳和保护所有决意尝试逃离其可怕处境的女奴的机构。这是不可回避的当务之急。作为行政当局,我们或许没有把受害者从其施暴者手中实际夺回的权力,但若不准备好接纳并帮助那些冒着自身及亲人——他们往往在原籍国被扣为人质——性命之险胆敢尝试逃离地狱的女孩,那将是最可耻的见死不救。我相信,前一阵子行政当局曾宣布就此问题成立一个观察站。但愿它做了。可是仅仅观察已经不够了!人们观察的是风景,面对一场悲剧则要介入!我无意冒犯任何人,但我要警告:对问题的观察若不辅以具体行动,恐有沦为空洞无谓的窥淫癖之虞。我不相信这是市政府的意愿,我容许自己用了前面那句话,是为了把一个紧迫性尽可能不可磨灭地铭刻在我们所有人心中:在我们全体为打击我们城市及我国奴役而作的努力中,须有一个具体而切实的转折。如前所述,我们手段不多。但大卫用一只投石器击倒了歌利亚。
信息是我们最好的疫苗。我们必须把所有的权利和机会告知在我们城市里以奴役状态生活的成百上千名女孩。女奴一般被灌输得比惧怕她们的看守更甚地惧怕意大利的警力和机构。这一谎言必须被驱散。我敦促市政当局定期印制以被驱运到我们城市的女孩通常能懂的语言写成的小册子,其中清楚说明她们的权利,以及意大利国家和我市为保护她们而提供的机会。把这类小册子细致地分发给傍晚挤满人行道的妓女,以及其他疑似藏匿女奴的场所。把同样的信息以张贴全城的海报形式重复。发起一场面向我们全体同胞的宣传,说明这一可耻事态的确切特征。傍晚兴高采烈地把一个漂亮外国女孩载上车去寻欢的小伙子,得知正是他的举动、加上别人的举动,在喂养一个没有需求便不会存在的女奴市场,也许会三思。三思之后或许仍照做,但至少他已三思,下一回他还会再三思。思来想去,迟早,他兴许会想到些新东西。也就是说,他兴许会想到:自己越轨的快感,骤然间低于得知自己是女奴贩卖的成因和消费者所带来的不快——那时,也只有那时,他兴许会放弃自己的癖好。
告知,告知,再告知!把提供给女奴的机会告知她们,把市民使用女奴所参与的罪行告知他们,把就此需采取紧急立法与组织措施的必要性、以及我们立即行动的充分意愿告知国家最高层。把我们的决议告知各最高国际机构,并敦促它们就这些议题行动起来。联系意大利所有其他省会城市,把我们的决定告知它们并建立合作纽带。告知,这是首先要做的事。其余的接踵而来。但愿都能做到。如果意大利人不懂得克服当下这桩耻辱——这场持续的、对数千名女孩的大规模奴役驱运,把她们从其规范和远方的家庭中夺走,沦为意大利人行道上被强迫的性肉体,只为众多“好”意大利人无意识的性满足——那么,真的,我说 真的,会让人为身为意大利人而羞愧。
多年前,都市传说唤起一种“贩卖白人”的幽灵:被掳自我们国家、卖给遥远国度阴暗的贝都因酋长,在其后宫中永世幽闭。这类传说大概有几分真。从未有任何到过这类虚无缥缈的后宫的人回来讲述过。如果我们每个人的女儿被掳走,被判处终其一生去满足某个被遗忘的绿洲中某个可悲苏丹的欲望,我们会作何感想?所幸这种事从不或几乎不发生。可以肯定的反而是:今天发生的是相反的情形。对某个远方的家长、对被我们驱运的女孩惊恐的心灵而言,我们意大利人,正是那些不顾一切、在并不真正需要解决之处解决自己生理需求的肮脏苏丹——尽管表面装点门面。让我们认清这一点,并以一切可能的方式采取相应行动。

Roberto Quaglia





致尊敬的市长
热那亚市

议程提案

关于新近浮现的 问题 奴役
a 目的 卖淫
a 热那亚 一如 其他 城市 意大利


热那亚市议会

鉴于

在 1956 年 9 月 7 日于日内瓦签署的《关于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以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的补充公约》中,载有如下内容:

  • 前言:
    • 鉴于自由是所有人与生俱来即获得的权利;
    • 意识到联合国各国人民已在《宪章》中确认其对人的尊严与价值的信念;
    • 考虑到联合国大会宣布为各国人民与所有国家应共同努力实现之理想的《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任何人不得被置于奴役之中,奴隶制与奴隶贩卖应以其一切形式予以废止;
    • 认识到自 1926 年 9 月 25 日于日内瓦缔结旨在制止奴隶制与奴隶贩卖的《奴隶制公约》以来,在这一方向上已取得新的进展;
    • 考虑到 1930 年关于强迫劳动的公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随后所做的工作和与强制性强迫劳动相关的事项;
    • 然而注意到奴隶制、奴隶贩卖以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在世界各地区尚未被全部消除;
    • 因此决定,依据仍然有效的 1926 年公约,订立一项补充公约,旨在加强为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以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而作的各项努力,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国际层面;
  • 第一编
  • 第一条。
    本公约各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可行且必要的立法及其他措施,以渐进地、并尽快地实现对下列制度与习俗(凡其仍然存在之处)的全面废止,无论这些制度与习俗是否属于 1926 年 9 月 25 日于日内瓦签署的《奴隶制公约》第一条所载奴隶制定义的范畴:
    • a) 债务奴役,即因债务人以其本人或受其支配之人的人身劳务作为债务担保所产生的状况;若此种劳务的价值未用于清偿债务,或此种劳务的期限及性质未予限定,即构成债务奴役;
    • b) 农奴制,即任何人依法律、习惯或约定,须在属于他人的土地上生活并劳作,并须向该他人提供某些特定劳务(无论有偿或无偿),且无法改变此种状况;
    • c) 凡依其而具有下列情形的一切制度或习俗:
      • I) 一名女子在无权拒绝的情况下,被许配为妻,以换取
      • 以金钱或实物支付给其父母、监护人、家庭或其他个人或群体的对价;
      • II) 女子的丈夫、其家庭或他人有权将该女子有偿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予第三人;
      • III) 女子可在其丈夫死后被另一人继承;
    • d) 凡依其而使一名未满 18 岁的儿童或少年,由其父母(或父母之一)或其监护人交予第三人(无论“交付时”是否付酬),以期剥削该儿童或少年约定劳动的一切制度或习俗。
  • 第二编(奴隶贩卖)
  • 第三条
  • 以任何运输工具运送或企图运送奴隶自一国至另一国,或为此类活动之共犯,应构成对本公约各缔约国法律的刑事违法行为,凡被认定犯有此种违法行为之人,应受极为严厉之刑罚。
    • a) 各缔约国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经授权往来其领土的船舶与航空器运送奴隶,并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惩处犯有此类行为之人,或犯有为此目的利用本国领土之人;
    • b) 各缔约国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其港口、机场及海岸不能被用于运送奴隶。
  • 本公约各缔约国应相互交换信息,以确保彼此在打击奴隶贩卖中所采取措施的实际协调,并应就其所知悉的一切奴隶贩卖案件及此类违法的一切企图相互通报。
  • 第四条
    凡逃至本公约任一缔约国船舶上的奴隶,均应“依事实本身”获得自由。
  • 第四编(定义)
  • 第七条
    为本公约之目的:
    • a) 奴隶制,一如 1926 年公约所界定,系指对一人行使附属于所有权之权力的状态或状况,而奴隶即处于此种状况之人。
    • b) “处于奴役状况”之人,系指《规约》所指明者,即由本公约第一条所述任一制度或习俗所产生之状况中的人。
    • c) “奴隶贩卖”确立并涵盖:为将一人沦为奴隶而对其加以捕获、购买或转让的一切行为,为出售或交换一名奴隶而对其加以购买的一切行为,以及一般而言奴隶买卖与运送的一切行为及所用的运输工具。
  • 第五编(缔约国间的合作与信息通报)
  • 第八条
    1. 本公约各缔约国相互承诺彼此提供协助,并与联合国合作,以落实前述各项规定。
    2. 本公约各缔约国承诺,将为使本公约各项规定生效而通过或施行的一切法律、一切条例及一切行政决定的副本,通报联合国秘书长。
    3. 秘书长应将依本第八条第二款所获信息,通报各缔约国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后者应将这些内容作为讨论用文献,并就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或作为本公约对象的制度与习俗提出新的建议。
  • 第六编(最后条款)
  • 第九条
    不得对本公约作任何保留。
  • 第十五条
  • 本公约的英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及俄文文本同等作准,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档案库。秘书长应制作适当的核证副本,以通知本公约各缔约国以及联合国所有其他会员国及各专门机构。
  • 下列经各自政府正式授权的签署人,谨此签署本公约,日期以其各自签名为准,以昭信守。
  • 于日内瓦联合国欧洲办事处签署,1956 年 9 月 7 日。

经确认

  • 在 1981 年 6 月 8 日宪法法院第 96 号判决的文本中,我们读到……
    “作为法典第 600-602 条所规定的法律状况而理解的奴隶制或类似奴隶制的状况这一概念……未顾及 1926 年 9 月 25 日《日内瓦公约》第 1 条(该公约经 1928 年 4 月 26 日第 1723 号皇家法令成为意大利国内法,并在 1957 年 11 月 7 日《日内瓦公约》中得到更新,后者经 1957 年 12 月 20 日第 1304 号法律批准)。在公约视为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的各种情形清单中,其中若干是事实情形而非法律情形,因为无需任何规范性的行为或事实予以授权即可实现。”
  • 而在 1993 年 3 月 23 日佛罗伦萨重罪法庭判决的文本中,我们读到……
    “奴隶制及类似状况应被视为该法定情形的规范性要素,对其的评判通常可依据如下方式作出:或依据一项从正面或反面将某一具体事实情形界定为奴隶制或类似状况的法律规范,或依据历史—社会标准,从而得以制止那些以同样侵犯个人人格、即历史上已知的奴隶制形态所具特征为标志的现象。”
  • 而根据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 1989 年 12 月 7 日判决(载《家庭法》1990 年第 1095 页)……
    “任何人将一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沦为类似奴隶制的状况,或购买处于上述状况之人,均不得援引对刑法不可避免的不知情:这些规范确属符合可认知性原则者,亦即即便作为文明的刑外规范也能被感知,无疑在这些规范运作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有效。”

注意到

意大利明爱(CARITAS ITALIANA)联同 MIGRANTES、USMI、UISG、ASPE,于 1996 年 12 月 6—7 日在罗马举办了一场以“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卖”为主题的研究研讨会,以下数据与论点取自其文献:

  • 在 2000 年前夕,我们再度目睹一个我们以为已永远消失的现象:奴役。今天,移民妇女和未成年人被沦为奴隶,以便成为快感的对象,遭受性剥削。
    这一经我们分析的现象,牵涉数千名移民妇女,她们被蒙骗、被欺诈,继而被迫卖淫——即被意大利与外国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强迫卖淫,这些组织发明了包括感情勒索在内的种种勒索手段,只为获取易得之利,并提供可供性消费的“人肉商品”。

    (Caritas Italiana, Migrantes, Usmi, Uisg, Aspe)

  • “贩卖妇女比贩卖军火和毒品更有利可图”:联合国就此问题的报告员 Jean Fernand Laurent 于 1983 年作出的这一声明,并未失去其现实意义,并且也揭示了上述各现象之间存在的关联。它立即使我们意识到我们今天集会缘由的严酷与复杂:以性虐待为目的、对人——具体而言对妇女——的贩卖。

    (Pino Gulia, Caritas Italiana)

  • 现象的描述性特征
    • 数量层面……由 PARSEC(社会研究与干预协会,与佛罗伦萨大学合作)提出的全国估计,确认了一个在 19000 至 26000 之间浮动的存在量;但若将所有取道意大利、并以其他欧洲国家为目的地的妇女计算在内,这一数字可能高得多。
    • 流动与来源……
      • 尽管妇女们采取不同的策略、卷入与自觉的程度各异,但这一现象共同而显著的特征是:受害者无法自由地介入对自身移民计划的掌控,因此,是她们被迫陷入的、真正的奴役状况。
      • 1989 至 1991 年间: 与某些涉及欧洲的事件同时发生,并随着 39/1990 号法律的颁布,流动量显著增加,也有来自东欧的大量到达者。从法律角度看,到达者主要是非法入境,往往由名副其实的贩运者机构(意大利的和外国的)操控和协调。
      • 1992 至 1994 年间: 其特点是到达者比此前更多,主要来自阿尔巴尼亚和尼日利亚。关于来自阿尔巴尼亚的到达者,是些非常年轻、主要未婚、城市出身的女孩,被比她们年长不多的同胞诱骗——这些人假装坠入爱河,许诺即将在意大利成婚,说服她们移居国外,随后再强迫她们卖淫。尼日利亚妇女平均比阿尔巴尼亚人年纪稍大,未婚,城市出身,往往有完全另一类的职业经历。尼日利亚人被同胞诱骗,后者垫付证件和旅费所需的钱:这笔初始债务成为脱离贩运的最大束缚之一(目前金额据说在六千万里拉上下)。最后,来自东欧、从事街头工作、据推测也在夜总会和美容中心内工作的女孩,到达者亦相当可观。
      • 目前: 阿尔巴尼亚和尼日利亚的存在仍占主导。妇女的社会人口特征以及工作人员的证词,都确认她们对将在意大利从事的活动有了更多了解,然而更多的自觉并不能保护她们免遭因其所生活的奴役状况而持续遭受的接二连三的创伤。最近的到达者其特点是来自各国内陆村庄的女孩,且年龄越来越小,尤其是阿尔巴尼亚人。
    • 干预设想……
      (……)认为宜考虑下列前提(……):
      • 该现象具有地方相关性,因此需要一个立即、切实地为受害者提供帮助的工作与支持网络。
      • 该现象具有全国及国际相关性,因此需要一场热烈而细致的政治辩论。
      • 干预所应面向的对象,一方面是妇女——对她们应给予即时而切实的回应——以及整个社会,对其应就该主题给予负责任而非耸人听闻的信息,并开展中长期的提升认识工作,另一方面是嫖客。
      • 对受害者的实务干预:接触、接纳、引导、心理与法律援助,在协调当地各类资源并使之网络化工作的视角下,陪伴其走上自立的历程。

        (Maurizio Ambrosini, Università Cattolica)

      • 依据当事人真实需求而个性化并落实的方案(倾听、接纳、人格重建、与自己及他人和解……)
      • 有目标与阶段的路径。
      • 法律保护(合法化、举报、法律援助……)
      • 小规模的接纳形式,在社区或家庭中。
      • 出于安全考虑的转移可能。
      • 社会、学业、就业的重新融入。
      • 为愿意者提供在适当保障下返回祖国的可能。
      • 与意大利驻原籍国的使领馆(签证)以及原籍国驻意大利使馆(支持、证件、返回……)的联系。

        (Maria Teresa Tavassi, Caritas Italiana)

  • 移民意大利的外国妇女的贩卖

    ……对于几乎全部在街头卖身的新群体——移民妓女——而言,这是一种奴隶劳动:她们是以性虐待为目的的人口贩卖所带来的。Parsec 与佛罗伦萨大学于 1996 年 4 月为维也纳会议所作的研究估计,据知情证人所言,她们的人数在 18800 至 25100 之间。这是些需要更多确认的近似数据,但总体上给出了其规模。

    (Don Fredo Olivero, Caritas diocesana di Torino)

    • 形势分析
      • 在更广阔的卖淫图景中,“贩卖妇女”的现象在整个欧洲日益扩张:犯罪组织把妇女自发展中国家及中东欧带来,随后以暴力强迫其卖淫。
      • 1996 年 6 月 10—11 日的“维也纳贩卖人口会议”以及“世界反对性剥削未成年人大会”有力地凸显了:
        • 现象之广
        • 各国联合打击以对抗之的必要
        • 在受害者身旁开展工作的重要性。
      • 招募妇女——她们越来越年轻——遵循多种渠道:
        • 提供工作的中介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
        • 剥削者与受害者共同的熟人所提供的工作和高额收入的承诺
        • 牵涉原籍家庭(甚至可发展为真正出卖女儿),他们借此希望解决其严重的经济问题
        • 由假“未婚夫”对女孩进行的感情牵连,他们抵达意大利后即强迫其卖淫
        • 绑架
      • 抵达目的地后,妇女被以暴力“调教”,直到不再反抗为止,被剥夺护照,有时被配以假证件,被迫以摧残式的强度工作并将大部分收入上交给保护者,被迫接受任何服务,被巨额债务捆绑,被一个团伙转卖给另一个团伙,被以向留在原籍国的亲属揭露其活动性质相威胁、或一旦反抗即对其本人及家庭直接报复相要挟,甚至被迫在怀孕期间继续卖淫或反复堕胎。
      • 即便妇女离开本国时知道自己将从事与卖淫相关的活动,幻想能够议价并自行掌控自己的活动,她们也难以想象随后将陷入的名副其实的奴役状况,以及为中断与剥削者的关系而必须面对的种种障碍。
      • 身为非法居留者这一事实,更使她们确信自己毫无任何受保护的权利,而对举报自身剥削者的恐惧,又因深知自己有沦为孤身一人、暴露于一切报复(顶多被驱逐遣返)的风险而被加剧。
      • 在这种背景下,少数得以逃脱、或举报保护者而求助、或被警方发现处于奴役状况的女孩,必须立即在没有心理、法律和物质支持的情况下面对自身生计的问题,这些支持本可让她们应对新的处境。

        (Paola Vitiello Caritas docesiana di Bologna)

    • 非洲妇女(尼日利亚、加纳)的贩卖
      • 撒哈拉以南地区非洲妇女(尤其尼日利亚,以及持尼日利亚护照的加纳人……)有组织、大规模地移民意大利,始于 1988 年底,在 1989—1990 年(尤其是在讨论马尔泰利法的最后几个月)大幅增长,1991 年起至今以较小规模延续。
      • 据 1989 年在各省会城市收集的数据,在意大利至少有 6000 名持意大利驻尼日利亚(拉各斯)使馆签证而来、从事街头卖淫的尼日利亚妇女。
      • 仅都灵一省,就有 600 多名在此生活,几乎占该地区尼日利亚妇女的全部,并在全大区从事街头卖淫。
      • 她们全都来自尼日利亚南部相同的地区,来自贝宁城、拉各斯或某个内陆小城,分属伊博、约鲁巴、贝宁、埃多等部族。
    • 她们如何抵达意大利
      我们在此列出数百名女孩证词的数据,并经客观证据和印证所确认。
      • 抵达地——对几乎所有人而言,直到 1991 年——是罗马机场,近来则是利纳泰和马尔彭萨;出发地——对所有人而言——是拉各斯(尼日利亚)机场,持由意大利驻拉各斯使馆签发的 3 至 15 天过境签证,这些签证通过某个“上心”办理其手续的人取得,通常付给“能进入使馆领事处”并与之合作的尼日利亚公民相当于 4—5 百万里拉的费用而得以办成,或在使馆附近的兑换或旅行社办理。
      • 护照直接从当地警方取得,由其制作并出售。这些是通过犯罪组织获取的“正规”护照。对已在意大利者亦然:护照会通过邮寄、或经由朋友或亲属寄给他们。
      • 有些妇女当天先被拒签——几小时后——又因这些先生的“美意”和相应“贿款”的缴纳而获签。过境签证本应附一张飞往其他地点的机票,但在这些情况下不需要。
      • 近年(1993—1996),也有贝宁公民和加纳人经由巴黎、或经由布加勒斯特、索非亚、拉纳卡、莫斯科、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而来。人数最多的尼日利亚人群体持过境签证、或持以“赴意大利各圣地宗教朝圣”为名的集体入境签证抵达罗马(每份签证登记的妇女人数约 15—20 人)。此种情形持续至 1993 年。
    • 对受贩卖的移民卖淫有何解决之道
      • 首先须分析其生活状况。须以与现实相符的方式应对该问题:移民妇女的卖淫不是“出于选择”的卖淫,而是出于胁迫;因此是以性剥削为目的、对妇女与男子的贩卖。具有重大意义和标志性的,是她们被沦入的奴役或半奴役状况,而不仅仅是在街头或封闭场所卖身这一事实。
      • 今天在意大利占主导的卖淫,并非源于移民的困顿,而是源于国际贸易。许多妇女被剥夺了(通过没收个人证件)其身份:被剥夺了证明自己是谁、来自哪里、何时及如何入境的可能,以及其原籍国家和社区。
      • 在尤其是对非洲妇女的贩卖中,家庭也作为受害者被牵涉其中:存在遭受勒索、遭受有组织犯罪暴力的可能,而后者与地方机构(尤其是警方)有着强烈的勾结。
      • 她们“脱离街头”,也给她们带来遭受该组织暴力的风险,该组织通常通过收账—监管人(“妈妈桑”、“男友”、“同乡剥削者”)直接运作。对逃脱规矩、并招呼他人走上同一条路者,毁容、刀刺、轮奸乃至杀害的情形并不罕见。
      • 卖淫的经历在当事人的生命上留下深刻的烙印。
      • 因此,有一条恢复之路,让她们重拾作为女性的尊严,不再出卖自己的身体而重新生活。这(除了脱离被购买的性的世界之外)需要一段暂停、反思的时间,以及一种积极的个人与社会生活经历,可能的话融入劳动世界。
      • “街头工作”也留下身体的烙印:健康风险极大,有时症状在许多个月后才显现(尤其是艾滋病)。
    • 东方的卖淫:对贩卖阿尔巴尼亚女性的初步回应(1995—96)
      • 阿尔巴尼亚卖淫几乎全部是被强迫的,尽管说服她们离去的是贫困、缺乏工作、社会结构的破坏、缺乏前景。再者,因为一个“被议论”或流落街头的女孩无法回家:传统、心理、荣誉感都禁止这样做:那是一种耻辱。
      • 真正的卖淫不为阿尔巴尼亚文化所接受(除了在一些由埃及—阿尔巴尼亚少数族裔经营的舞厅里隐蔽存在外,并不存在)。
      • 根据 Lec Ducayni 的中世纪法律——至今仍为尤其是农村和山区的传统所接受——“一个被议论的女孩只能带着嫁妆里的子弹出嫁,并且随时可能被丈夫、公公、姐夫或儿子杀死,因为这颗子弹是由她的家庭付钱的。在这种场合,父亲取过女儿的尸体时必须说:‘你的枪有福了,一家之主!’”(据一份阿尔巴尼亚证词)。以性虐待为目的的贩卖,在都灵也涉及一些男性未成年人,且该现象并不显眼。
      • 阿尔巴尼亚政府被以有组织犯罪所得在该国进行的投资所“说服”,假装看不见;阿尔巴尼亚警方直接从证件和通行的便利上牟利。因此,各国政府之间必须有一种认真的关系,以毫不含糊地、并以适当而可靠的执法力量联合行动,在此岸与彼岸终结有组织犯罪。
    • 为贩卖的所有受害者构建前景
      • 认识到这一优先事项:终结对“女奴”与“男奴”的贩卖。
      • 努力在此地及原籍国就该现象的规模与实情开展宣传。
      • 投身于接纳,向他们身体的买卖给出不同的、相反的信号(无偿、关爱……)。

        (Don Fredo Olivero, Caritas diocesana di Torino)

  • 人口贩卖领域的国际举措
    • 很少有哪种犯罪形式像人口贩卖这样,以国际、国家与地方层面之间多重的相互关联为特征。它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国际现象,但就其所造成的影响而言,处于各国关系与各国移民政策、发展合作政策的交叉点上。因此,人口贩卖既需要各国层面、也需要国际关系层面的协调行动。尽管不可否认刑事立法具有纯粹的国家根基,但如今我们面对的犯罪情形,已要求国家立法也必须取得一种国际维度。
    • 各国在应对和控制形势上所显示的困难,证明了国际途径在打击贩卖中的重要性。这一点对欧盟而言更显真切:通过在司法与内务领域深化一体化,欧盟可以为自己配备一种对所有成员国共同的法律工具。唯有采取各国立法协调的政策以及政治与司法合作的政策,才能重建对那些今天受到危害的权利的尊重。欧盟已开始为自己配备可对人口贩卖产生实效的法律与操作工具。这一尝试的成败,将是民主政府对有组织犯罪所提出挑战之反应能力的体现。
    • 欧洲议会“将人口贩卖理解为:直接或间接地、利用欺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胁迫、或滥用脆弱或行政上不确定的处境,为剥削目的而促成一名来自第三国的公民入境或居留的非法行为”(第 1 条)

      (Maria Paola Colombo Svevo, Deputato al Parlamento Europeo)

  • 实务结论
  • 面对一个在该现象内部产生、并牵涉如此众多人口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保持沉默。
  • 对移民妇女的贩卖把妇女沦入剥削与奴役的状态:必须捍卫并归还这些妇女作为人的尊严。
  • 她们是来自东欧及世界上最贫困国家的妇女。
  • 其中许多人是未成年人。
  • 她们中许多人渴望脱离这一圈子,并寻求支持与保护。
  • 既然存在供给,便是有需求的标志。
  • 这一需求是我国道德、社会、公民层面堕落的指标,尽管该问题已扩展至整个欧洲范围。
  • 应认真考虑进行立法修订的可能性,向决定脱离“圈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人发放居留许可,无论他们是否为揭露犯罪组织作出贡献。

    (Elvio Damoli, Direttore Caritas Italiana)

  • Livia Turco 部长的声明

    “我越来越确信,今天问题不在于卖淫,而是一桩名副其实的贩卖现象。报刊和社会传媒必须就这一现象给出正确的信息。最近,在与一位本已敏感的记者讨论“贩卖”时,我注意到我的对话者对我所用的措辞类型一时愕然。因此,这应成为一项共同工作的初步契机:给出正确的信息,让世俗的、政治的与宗教的各方权威都参与到对该现象的认识提升中来。我们的工作不应是孤立的。有必要织成一张网,以在机构层面拥有参照。因此,在地方层面让各级行政机构参与进来是恰当的,好让它们介入、支持各项提议并承担起这一问题。”

鉴于

  • 基于以上所述的数据与论点,结合对城市人行道上夜间所发生情形的观察,必须得出:在我们城市里有数百名女孩(一如我国有数以万计的女孩)公然地、且在一切意义上遭受着对人权最可耻、最不可接受的侵犯之一:被沦为奴役
  • 这桩规模庞大的、对白人与黑人女性贩卖的最终消费者,是数十万名意大利男性公民,而就我市而言,是数千名热那亚男性公民;正是为了这些人肉体上的好处,我国及我市的女奴贸易才得以诞生、繁盛并扩张;
  • 一个允许并从把数千名年轻女孩沦为奴役中获益的共同体,在启蒙意义上不能称为文明;当出于(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私利而否认这一事实状况的存在、或贬低其广度与重要性,同时却把现有的资源与精力投入到一系列相比那项被奴役制度全然废除并抹去的、个人自由与自决的根本权利而言优先级更低的权利的保护上时,这种不文明之上又添了一层难以忍受的虚伪
  • 意大利以卖淫为目的的奴役问题,是一个主要在大城市区显现的现象,那里消费者更多;因此有必要使每个市镇——在与其他机构必要协调的同时——都能够自行设法施行明智的策略,以有尊严地应对该现象
  • 以卖淫为目的的女奴贩卖,因招募女孩的国家中往往缺乏关于她们一旦到了意大利将被迫做什么的信息而被助长

责成市长与市政府

  • 向部长会议主席、内政部长、外交部长、家庭与社会团结部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以及议会两院司法委员会和社会事务委员会主席表明,市议会关切于:
    • 意大利议会尽快进行适当的立法修订,以切实保护在意大利身处奴役状态的个人的人权
    • 意大利寻求与所有惯常招募女孩前来我国卖淫的国家建立持续的合作纽带,以制作适当的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和电视广告在上述国家传播,其中凸显女孩在没有应有保障的情况下任由自己被带到我国所冒的风险
    • 意大利向欧洲议会提出正式请求,要求欧共体研究并继而采取一切适当举措,以应对和遏制欧洲的妇女贩卖
    • 意大利向联合国转达我国关切于:
      1. 把世界上沦为奴役及人口贩卖的议题尽快列入联合国一次会议的议程
      2. 把沦为奴役之罪行普遍视为一项名副其实的危害人类罪
      3. 相应地设立一个审理上述类型罪行的国际法庭
      4. 对那些在本国领土内为遏制沦为奴役及人口贩卖而过少作为的国家采取强有力的行动
  • 推动设立一个市长与地方行政机构协商会议,以相互磋商并就应对奴役现象的各项地方举措进行共同协调
  • 积极行动,以创建并启用接纳中心,为所有愿意尝试摆脱其主人的、处于奴役状态的女孩提供舒适而安全的庇护
  • 制作一本小册子,译成在意大利卖淫的外国女孩主要国籍各自的语言,其中详尽、简单而清楚地说明意大利国家和热那亚市向渴望改变生活的妓女和女奴提供的一切可能、选择与保障,并随后设法把这本小册子细致地分发给踏足城市人行道的妓女
  • 制作一系列海报,张贴于城中,使其:
    1. 就城中(一如意大利)存在一桩名副其实的女奴贩卖、以及女奴的供给首先由对其有需求这一事实所喂养,提升民众的认识
    2. 以妓女和女奴主要的原籍语言告知她们其权利与机会,并提供一个免费热线以获取进一步信息
  • 把本动议通过后的副本转交联合国,同时附上一份明确而坚决的、要求其以最大决心行动起来的请求
  • 把本动议通过后的副本转交意大利所有省会城市的市长和市议会议长,同时附上加入并在上述协商会议中合作的邀请
  • 把本动议通过后的副本转交所有意大利议员、意大利政府各部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和共和国总统,同时附上一份就所涉问题提升认识的说明



提案人: R.Quaglia (Lista Pann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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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该议程提案以 30 票赞成、7 票反对(联盟党)获得通过。值得指出的是,在场的市长 Adriano Sansa 未参加表决。人民党党团主席 Giorgio Guerello 在表决前一刻离开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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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在我努力之后唯一出现的文章,是《LA STAMPA》的这一篇。
其他日报,如《IL SECOLO XIX》《LA REPUBBLICA - IL LAVORO》和《IL CORRIERE MERCANTILE》,由于是专门报道热那亚所发生之事的报纸,显然认为不宜在本页所谈这类、表面上与热那亚毫无关系的事情上多费笔墨。

 

 

R. QUAGLIA 编辑的其他政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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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于 200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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